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2月人居环境整治机械人工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HXZX2023-Q-X-021
2、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一)服务要求:
2023年2月对潘阳新村一二三四村进行环境整治并清理小区内门面房上建筑垃圾。
(二)配置要求:
1、人工若干,最高限价280元/人;
2、农用车一辆,最高限价980元/车;
3、大挖机一辆,最高限价2200元/台;
4、小挖机一辆,最高限价1400元/台;
注:本项目的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仅能为一个。最终结算金额=最高限价*(1-下浮率)*数量。
四、综合说明
1、服务时间:一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三家的情况下,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按报价下浮率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服务内容响应,只投其中部分内容响应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胸卡、办公设备、交通设备、对讲机、伸缩棍、强光电筒、低值易耗品、工具及相关设备、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元。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
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5、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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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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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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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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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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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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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待服务完成后按实际结算,一次性付清。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8日上午9:3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
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在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评审。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一);
(4)《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二);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
一正二副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电 话: (0512)65981596-8121
传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 赵雷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春申路288号
联 系 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2-65487558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附件一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HXZX2023-Q-X-021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下浮率(%) |
服务期限 |
1 |
2月人居环境整治机械人工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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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的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仅能为一个。最终结算金额=最高限价*(1-下浮率)*数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询价响应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我们收到贵公司
HXZX2023-Q-X-021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报价响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胸卡、办公设备、交通设备、对讲机、伸缩棍、强光电筒、低值易耗品、工具及相关设备、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
2、如果我们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在询价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我方自行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配合采购方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询价响应文件在被接受后至合同履行结束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承诺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承诺 |
承诺内容(填:“实质性响应”或 “未实质性响应”) |
备注 |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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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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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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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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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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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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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如未作要求则无需填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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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