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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2023年2月潘阳新村垃圾分类及门面房保洁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来源: 日期:2023-03-22 11:34:00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2023年2月潘阳新村垃圾分类及门面房保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HXZX2023-Q-X-020
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一)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
(1)按照2022年潘阳新村垃圾分类范围及要求,一二三四村居民户上门收集分类垃圾,共近800户,包括垃圾清运及分类车辆维修保养费用;
(2)根据2022年门面房保洁范围及要求,保洁区域为康阳路、春申路门面房后小巷、春丰路门面房后道班,共计保洁面积13000平方。
(二)保洁管理工作要求:
1、管理内容
a.各类清洁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并有专人管理;
b.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办法、规章制度;做好服务记录;
c.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公共区域整洁、无异味;
d.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清洁剂;
e.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f.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指导居民按类处置垃圾。
2、管理目标:
(1)保洁质量标准
a、道路路面应见本色,无散存垃圾及漂浮物。
b、公共活动场所保证无抛撒、散存垃圾。排除“六乱”,即乱搭、乱运、乱贴、乱挂、乱排、乱倒现象。
c、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景观水面等无漂浮垃圾,树枝无悬挂垃圾,堤岸及其桥梁两端桥墩部位无散存垃圾。
d、垃圾站房、桶、废物箱应美观、适用,与周围环境协调,完好率应不低于95%,封闭性好,外体干净;周围地面应无抛撒、散存垃圾,无成堆建筑垃圾和大件废弃物。
e、降雪天气,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2)垃圾收集清运质量标准
b、垃圾站房(桶)内垃圾应及时清运干净,做到日产日清;逢年过节或餐厨垃圾多时,要增加收集垃圾次数,确保不出现垃圾堆积。
c、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确保垃圾站房、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防止蚊、蝇孳生。
d、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实行密闭运输,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清扫收集的垃圾不得乱堆乱倒。
f、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如医疗垃圾、废旧电池、日化产品、有毒有害工业废弃物等)、不可处理废弃物(如大石块、碎砖瓦、建筑装潢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应放入专用垃圾箱。
g、不得将带有火源的垃圾倒入中转箱内,严禁焚烧垃圾。
(3)垃圾运输质量标准
a、严格按照片区划分实施垃圾由乡镇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严禁将本片区范围内垃圾未经允许擅自运往其他垃圾处理场所处理。
b、垃圾实行密闭运输,在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
c、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d、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规范要求,不得乱倒、乱卸垃圾。
e、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明显污物、灰垢。
(4)垃圾处置质量标准
a、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县处理”的模式,进行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
b、村收集生活垃圾后,由乡镇统一运送到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产生的渗滤液,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c、按照“就近、经济”的原则,各中转站生活垃圾送往市、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分别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理,确保乡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d、垃圾处置按以上要求也由成交单位联系有关单位处置,费用包含在本次采购价格中。
(三)人员数量及要求:
1、日常保洁服务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
2、保洁作业时间:夏天作业时间:5:00-11:30,14:30-19:30;冬季作业时间:5:30-11:30,13:30-18:30
3、保洁人员,女性为主,本村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应具备所从事服务项目的基本素质,服务到位;
4、保洁作业时间内,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5、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
6、须有良好服务态度,不与服务对象争执;
7、服务人员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成交单位负责。
8、确保配置垃圾清运车2辆、洒水车1辆、清扫车1辆。
四、综合说明
1、服务时间:一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三家的情况下,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服务内容响应,只投其中部分内容响应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胸卡、办公设备、交通设备、对讲机、伸缩棍、强光电筒、低值易耗品、工具及相关设备、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00元。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5、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待整个服务项目所需人员全部到位,经采购方认可后开始进场进行服务,服务时间结束后根据已确认的金额向采购方单位开具发票,采购方单位在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于一个月内向成交单位一次性付清。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9: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9:30在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评审。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一);
(4)《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二);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电    话: (0512)65981596-8121
传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 赵雷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春申路288号
联 系 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2-65487558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附件一

 

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响应单位(盖章):                           询价编号:HXZX2023-Q-X-020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注
1      
2      
3      
4      
5      
... ... ... ...
合计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询价响应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HXZX2023-Q-X-020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报价响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管理内容、耗材、通讯、胸卡、办公设备、交通设备、对讲机、伸缩棍、强光电筒、低值易耗品、工具及相关设备、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和所需缴纳的任何税费。
2、如果我们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在询价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我方自行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配合采购方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询价响应文件在被接受后至合同履行结束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承诺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号
序号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承诺 承诺内容(填:“实质性响应”或 “未实质性响应”) 备注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如未作要求则无需填写)
1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类别: 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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