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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来源: 日期:2023-10-16 10:15:00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HXZX2023-Q-X-067
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玖万玖仟陆佰捌拾伍元叁角玖分(¥99685.39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要求:
1、施工总工期:工期为40个日历日。
2、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二)项目概况:
1、本工程位于苏州市。
2、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编制说明:联系代理公司进行下载,联系电话0512-65981595-8121(赵工)。
(三)服务要求:
1、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成交单位须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单位保证维修质量,对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按标准化管理体制要求统一管理,维护服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四、综合说明:
    1、施工总工期:工期为40个日历日.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三家的情况下,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报价要求:
4.1响应供应商的成交单价及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再作任何调整,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非采购人提出的变更项目及现场实际情况造成无法按原方案实施的,变更项目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以现场签证为准。
4.2响应报价为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4.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次采购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成交单位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4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应包括施工、人工、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二次进场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5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响应供应商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在其设备材料清单中包括。
5、须提供质量保证,在质量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无条件更换。
6、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施工、人工、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二次进场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00元,评委费900元。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5、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六、付款方式
工程结算原则上按照合同金额结算,如需审计,则审计结束后按照审定金额结算;工程结算分两次支付。工程竣工完成且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97%,保修期满支付3%。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9:30在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评审。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5)《询价响应函》、《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6)响应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响应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10)《配备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1)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质量承诺及服务承诺;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电    话: (0512)65981596-8121
传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赵雷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
联 系 人:王小祥
联系电话:0512-65501193
十二、公告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供应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询价活动。代理人在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询价响应函
 
询价响应函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 HXZX2023-Q-X-067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报价响应包括施工、人工、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二次进场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们的询价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在询价文件约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将视为我方自行放弃关于本次采购的成交人资格,并承担所有因此而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4.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单位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配合采购方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询价响应文件在被接受后至合同履行结束并通过项目验收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声明:我们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询价响应报价表
 
询价响应报价表
 
 
                       :
(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询价文件,遵照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询价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价,按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
并在        天内竣工。
(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
(四)贵单位的询价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供应商(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按清单报价
报价说明:
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1)种计价方式。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2)计价表计价方式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2)种报价方式。
(1)固定总价报价。竞争报价人应充分了解现场维修情况,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变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以及因自身原因现场查看不足导致的材料设备或其它工作量增加风险,一旦经评审确定承包人,报价不作任何调整。
(2)固定单价报价。
竞争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竞争人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除技术要求部分)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六:配备人员一览表
 
配备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项目职务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持上岗证情况 社保缴纳情况
项目负责人
1                  
技术人员
1                  
2                  
3                  
4                  
5                  
6                  
7                  
 
注:1.附相关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表格不够填写可添加。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甲方(全称):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乙方(全称):
 
根据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HXZX2023-Q-X-067 号询价文件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合同范围:直属站房屋修缮。
服务期限:施工总工期为4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乙方的响应文件;
3、乙方在响应过程中所作的书面承诺、声明、澄清等;
4、采购文件及其附件;
5、合同附件。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人民币:大写        圆整,小写(¥:      元),包括施工、人工、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二次进场费、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原则上按照合同金额结算,如需审计,则审计结束后按照审定金额结算;工程结算分两次支付。工程竣工完成且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97%,保修期满支付3%。
3、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向甲方提供以下凭据:
A、正规合格的足额发票;
B、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协助乙方做好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的相关协调工作;
2、协助乙方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符合现场工作要求的有关必备条件;
3、负责向乙方提供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相关资料(如有);
4、负责组织对乙方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成果报告进行验收;
5、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进行施工,保证其质量达到合格;
2、施工所需的设备、仪器、工具、材料、防护措施以及检测、试验,均由乙方自行配备;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破坏现有的结构,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施工时如对原有的无需修缮的部分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责并进行恢复至原状。
4、乙方必须为现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范确定施工内容,并完成相关的工作;
7、乙方应文明施工,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负责做好现场的结构物保护工作;
8、乙方对其完成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9、合同执行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0、办理相关施工许可证件(若有)等,保障合法施工。
六、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本合同以权利义务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提前要求终止服务,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实际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服务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3、乙方违约责任
3.1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乱抛乱弃,乙方如有发生,除接受相应法律制裁外,甲方将视情节给予10000-50000元扣款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若乙方造成他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造成的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已完成量按实支付。
3.2乙方不能按时服务或服务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改正,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七、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甲方提交两份备存。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其它
1、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为服务人员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自身或他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2、因本合同产生的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任一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八: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项目名称)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之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由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和子女读书上学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子女读书上学提供其所承担的费用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工作关系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再工作关系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服务规程办事,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乙方双方签署的服务合同签订期限。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合同的附件,与技术服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  (盖  章)                     乙方: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附件九: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直属站房屋修缮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苏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7年25号令)”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三、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发包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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