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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中学关于高中优秀学生培养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来源: 日期:2022-11-15 14:11:00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相城中学的委托,就高中优秀学生培养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服务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HXZX2022-Q-X-053
2、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00)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一)实施背景
1、对于高三学生,除了凭借高考裸分去冲刺大学,高校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等升学途径,都为考生升学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途径。
2、强基计划
“强基计划”是2020年推出的特殊类型招生选拔形式,是考生进入名校的好机会。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基础学科进行招生。
3、全国共有39所高校进行强基计划招生,都是双一流高校,有限报1所的要求。其中2023年34所强基计划面向江苏省招生,北京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这5所高校不对江苏招生。强基计划报名时间在每年4月左右进行,各校招生区域不同,具体可以参考招生简章或报名系统。
4、综合评价也是教育部组织下的特殊招生的一种,与普通高考流程不同,高校单独发布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考生按照简章要求进行网上申请报考。当然参加高考也是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的前提和基础。综合评价招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成绩、校测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换算后,择优录取。江苏共有24所高校在开展综合评价招生。
A类高校1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B类高校12所: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二)招生对象
高三学生,学有余力,能够有资格参加高校招生强基计划或者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希望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面。
(三)培养目标 
针对高三优秀学生,校内课程进一步查缺补漏,夯实基础,并针对强基和综合评价招生特点,以985高校相关考试为参考,扩充数学、物理相关知识点的学习,助力高三有学生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通过参加高校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圆梦心仪的大学。
(四)师资队伍
教学团队成员都是大学老师,以南京985高校教师为主,具有多年对高中生进行大学相关课程和竞赛培训的经验,包括教授、副教授等在内的高层次师资力量,培养了一大批在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包括决赛金牌等奖项,在高考中通过高校各种招生计划被录取到清华、北大、中科大、南大等知名高校。
(五)培训内容
针对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的要求,进行内容和方法的深化,课程内容涉及到中学选修、大学先修、学科竞赛、应用型/创新型知识,不同于高中高考知识。难度高于高考要求,适当的增加大学相关课程内容和竞赛内容的教学,以达到清北、华五高校强基计划的层次。进一步延伸高考及竞赛内容教学,为上阶段学习结果进行巩固与加强。
(六)培训安排
培训安排:参加强基计划学生14位,参加综合评价学生16位;参加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辅导2位;参加环保作文大赛辅导5位。
四、综合说明
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结(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三家的情况下,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服务内容响应,只投其中部分内容响应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管理内容、培训费、劳务费、耗材、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7】2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说明: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六、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单位开始服务,采购人根据成交单位的中标单价,按实际培训人数结算。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0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2022年11月20日下午14:00在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评审。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方案、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服务承诺、等其他综合内容承诺;
(4)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5)《询价响应函》;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电    话: (0512)65981596-8122
传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吴极
2、采购单位:
名    称:相城中学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润元路以北、齐门北大街以东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所属类别: 公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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