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含东桥镇卫生院)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正品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1、询价采购编号:HXZX2021-Q-X-074
2、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元)
二、合格询价响应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苏州市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和黄埭镇东桥卫生院的维护。
(二)工程地址:黄埭镇。
(三)工程面积:20700㎡。(相二院建筑面积17500平方,东桥镇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200平方)
(四)维修保养范围与维保要求:
1、乙方负责下列第1、2、3、4、5、8、9、10、11、12、18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1、消防供配电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供水设施;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泡沫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防排烟系统;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应急广播系统;11、消防专用电话;12、防火分隔设施;13、消防电梯;14、细水雾灭火系统;15、干粉灭火系统;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8、灭火器;19、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无。另对全院所有消防管道(含地下管道)免费测漏一次。
2、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3、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5、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6、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7、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8、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9、消防设施维保期内,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一般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1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紧急故障2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有设备更换材料零件全年累计在合同量的10%以内费用由乙方负担,超过10%由甲方负担。
10、每月对甲方的消防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提供保养报告。
11、在签定合同至维护期满后,在乙方维护达到消防法及甲方要求,开具发发票支付合同金,在维护期满后开具发发票在一个月内付清,合同金额含税。
12、建筑物践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导致感烟探测器、喷淋等消防设施拆除,改变位置(敷设管线)、负责拆除、安装并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整改方案。
(五)对维保人员的基本要求:
1、维保人员必须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对空调不熟悉的人员,禁止操作采购单位空调设备;
2、维保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做与维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3、维保人员只能对空调设备进行操作,不准动用其他设备;
4、维保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安全规定,不准在机房吸烟,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5、设备的资料、图纸要保存好,不准乱放和随意外借;
6、所有维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无上岗资格的维护人员引起设备、人员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六)服务质量及要求:
1、所有维保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合理正确的管理和指示,并对采购单位进行设备日常正常运行使用的知识进行指导。
2、因采购单位使用性质特殊,供应商必须按期进行例行的维保,发生故障必须做到30分钟内响应,常规故障处理及一般部件更换3小时内完成;如遇要更换压缩机、控制板等故障或非常用部件更换,须在12小时内解决。
3、供应商在每次维保完成时须报采购单位确认。
4、供应商对维保内容做好记录,内容为:维保原因,解决方法,耗材等形成档案。包括设备型号、工作年限、每次保养、检修的点检表及每次报修的维修记录等。
(七)安全和文明服务要求:
1、维护人员应具备的常识和专业知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文明和安全施工、检修。
2、维保期间不得影响采购单位正常的办公活动,如有个别有可能影响的服务内容,须事前通知,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3、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单位提出的文明服务的要求,维保范围和维保人员活动范围,不得超出采购单位指定的区域。
4、维保期间产生的任何垃圾、废料由供应商负责清理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区域,供应商的设备工具自行负责整理。
5、维保期间的高空作业,供应商须做好相应防护措施,供应商对自身维保人员的安全负责,采购单位免责。
6、维保人员在服务期间,某种观点若产生歧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不可激化矛盾。
(八)消防维保更换项目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火灾烟感探测器 |
个 |
1 |
|
2 |
火灾温感探测器 |
个 |
1 |
|
3 |
手报按钮 FDM183 |
套 |
1 |
|
4 |
消火栓按钮 FDHM183 |
套 |
1 |
|
5 |
消火栓箱连体箱 |
只 |
1 |
|
6 |
消防水带 |
条 |
1 |
|
7 |
3㎏干粉灭火器 |
具 |
1 |
|
8 |
3㎏灭火器地箱 |
只 |
1 |
|
9 |
室外消火栓 |
台 |
1 |
|
10 |
应急照明灯具 |
盏 |
1 |
|
11 |
疏散指示灯具 |
盏 |
1 |
|
12 |
室内消火栓 |
个 |
1 |
|
13 |
消防水枪 |
支 |
1 |
|
四、综合说明:
1、服务日期:2021年12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共壹年)
2、服务地点:苏州市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和黄埭镇东桥卫生院。
3、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等于三家的情况下,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投标人须明确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等;提供设备的配置清单,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说明书。
5、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6、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所有设备响应,只投其中部分设备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总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7、质保期外酌情收取零配件费用,不收相关维修费用。
五、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所需的劳务支出、材料、保险、配套费用、税费及服务相关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本项目的成交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500元,评委费600元。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
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或出现选择性报价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
5、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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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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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税号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六、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在签定合同至维护期满后,在乙方维护达到消防法及甲方要求,开具发发票支付合同金,在维护期满后开具发票在一个月内付清,合同金额含税。
七、询价响应方式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
2、询价响应的评审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于
2021年11月12日下午16:00在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十楼)评审。
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二)、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一);
(4)《询价响应函》(格式见附件二);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按上述要求制作询价响应文件
一正二副叁本,须分别装订成册;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询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页。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及相应文件封面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3、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原件)则视为放弃权利。
八、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
、询价响应评审办法
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若满足上述要求的最低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评审小组在这几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十、凡涉及询价通知的澄清、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电 话: (0512)65981596-8122
传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吴极
2、采购单位: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308号
联 系 人:浦建平
联系电话:0512-83577866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